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0年,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民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学院以计算机软件和人工智能技术专业集群为主要特色。
学院坐落在有着2000多年历史的“项王故里、中国酒都、水润之城”宿迁市。学院地处湖滨新区高教园,依山傍水,环境优雅。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办学宗旨,以改革创新探索职业教育发展新思路,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要求为标准”、“以优质就业为目标”完善专业课程体系、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创新教学模式、挖掘学生潜力、提高教学效率,为青年学子求学与就业提供保障,努力打造以就业教育为品牌的新型高职学院。
学院按国家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施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与北京、上海、天津、宿迁软件园等地企业在产业、教育、科研等方面深度融合。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地建有实训基地,依托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天津城市群产业转型升级的优势,培养企业急需的软件开发与应用型人才,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高质量人才支撑。


招生计划

注: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招生条件
已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招生院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考生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考生须参加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考试或考核(以下简称校测)。



报名流程
报名时间:
第一轮:2026年3月12日至14日,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7:00。
第二轮:2026年4月14日9:00至15:00。如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在第一轮录取工作结束后仍有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第二轮向宿迁职业技术学院申请报名。
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平台(网址为:gk.jseea.cn)向我校提交申请。考生可填报 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校测安排
校测为必测项,不参加的考生不予录取。
校测时间
第一轮 3月21-22日9:00-17:30;
第二轮 4月18-19日9:00-17:30。
学生按照学校通知准时到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校测方式及内容
我校校测形式为面试,测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和文化素养,包括职业认知、语言表达、政治思想品德、计算机(手机)应用基础知识和技能等,总分100。
校测地点:宿迁职业技术学院
校测费用
校测费60元/生(苏价费〔2007〕423号),费用由考生在考前按照学校规定缴纳。
考试成绩及录取办法
我校依据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校测成绩(校测为必测项),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分专业类别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1门“合格”折算为10分,不合格折算为5分。如总分相同,则按依次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单科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如再相同按照校测成绩择优录取。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考生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
政策性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收费标准


学生资助政策



监督机制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校成立提前招生委员会,分工明确,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监督;学校根据提前招生工作安排,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如对相关工作有任何异议,可进行查询或投诉,投诉处理电话:0527-80805128。
违规处理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并将考生的违规情况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在提前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

相关事宜
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若被录取,不再参加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27-80805123、8080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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